牵线说媒,这行当已有五千年历史

记者|蒲琳

        离开靠指尖滑动就能隔着屏幕交友的现代社会,在遥远的古代,没有手机、没有网络,少男少女们是如何寻觅良缘、牵手共度一生的?
        这不,前不久爆火的开封王婆,让我们得以一窥古代媒人的风采。那么“说媒”的起源是什么?古代媒人是个怎样的职业,又经过了怎样的演变?

 

农历七夕佳节,江西婺源县鸳鸯湖畔一场传统婚礼上,媒人行走在婚礼花轿旁。图/CNSphoto

从神明到公务员

  “媒妁”起源于何时?史料并无明确记载。据《绎史》卷三引《风俗通》记载:“女娲祷祠神,祈而为女媒,因置婚姻。”因此,女娲被认为是中国媒人的鼻祖。
  据说女娲与伏羲由兄妹而为夫妇。鉴于人只知其母,不知其父,于是女娲令已婚的男女定居在一起,同时,自任媒神,掌管男女姻事。
  后来人们又供奉“高禖神”,让她专门管理婚姻和生育。东汉末年儒家学者、经学家郑玄在解释“禖”字时说:“变媒为禖,神之也。”换言之,将媒字改成禖,是为了神化她。高禖神不仅受民间供奉,也被皇家祭拜。据史书记载,从周朝到唐朝,历代皇帝和后妃都祭祀过高禖神。

女娲补天雕像。女娲被认为是中国媒人的鼻祖。 图/CNSphoto

        至于“媒妁”成为男女婚配的必要条件,则是兴起于父系氏族社会,约有五千年历史。《诗经·豳风·伐柯》曰:“伐柯如何?匪斧不克。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”《诗经》是西周至春秋的作品,这首诗的出现,说明在当时的某些地区、阶层中,已经开始遵从比较严格的礼制规范了。战国时期,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中记载:“不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钻穴隙相窥,逾墙相从,则父母国人皆贱之。”
  可见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在当时已经成为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。
  古代媒人分为官媒和私媒。用现代的眼光看,官媒就相当于机关公务员。
  周代创立了一整套婚姻礼法——“六礼”,很重视媒人的作用。周天子嫁女需要选同姓诸侯做媒,诸侯之间嫁娶则需要找大臣做媒。当时,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——媒氏,他们从官府领取俸禄,执行公务。《周礼》中对媒氏的职责也做了规定:“媒氏,掌万民之判”。
  具体来说,官媒的工作内容贯穿了婚姻的各个环节,包括:逼婚——命令所有年满30岁的男子和年满20岁的女子按时结婚,不可逾期;主持相亲——每年仲春农忙之前,督促适龄男女聚会婚配;结婚登记——将当嫁娶、已嫁娶和再嫁娶的男女登记在册;户口登记——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;调解纠纷——掌管婚姻诉讼案,惩罚违法者。
  汉武帝时,为了开拓西南,在蛮荒百越之地设立媒官,教导当地居民进行婚姻嫁娶。到了元代,官媒制度日渐完善。元代《通制条格》中曾命令地方的官府根据地方居民的人口情况,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,充籍为官,称为“媒妁”。《元史》中也将官媒称为“媒互人”。这些官媒受到政府的委任与监管,负责“钦依圣旨,定到聘财求娶”。
  明清时期,据《醒世恒言》中描写,官媒婆是在地方媒婆中选取顶尖人物充任的。在这一时期,官媒的职责较之前朝代发生了很大的转变,传统的管理民间嫁娶的职责大大削弱,这些官媒已经不再负责民间普通百姓的嫁娶,而是仅仅负责所属地区官府之家的嫁娶活动。
        自秦至清,官媒始终握有实权。

 

农历大年初二,一支由媒婆率领的民俗队伍敲锣打鼓行走在南京城南老街上。 图/CNSphoto

媒人也要“连坐”

        不过,只有官媒的时代,媒人根本忙不过来。
官媒的服务范围毕竟有限,还需要民间媒人(私媒)填补婚姻市场的空缺。在汉代,私媒开始明确索要酬金;到魏晋,大部分私媒从业者已变成中老年妇女,她们被称为“媒媪”,在唐代被称为“媒妪”,宋代被称为“媒妇”,元代被称为“媒婆”,后沿用至今。
  对于这些新的媒人群体,官方曾设立组织,试图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。唐宋时期出现了媒人行会组织,元代乡社则是由地方长老推选诚实守信的妇女,在官府登记,由政府给她们颁发《至元新格》,让她们熟悉法律条文,按照律令行事。
  到了宋代,民间媒人更是有了等级之分。不同等级的媒人都有不同的服饰作标志。衣服穿戴不同,做媒的对象和阶层也不同。据《东京梦华录》的记载,“上等戴盖头,着紫背子,说管亲宫院恩泽;中等戴冠子,黄包髻背子,或只系裙,手把清凉伞儿,皆两人同行”。等级高的媒人说合官亲或才子佳人;而大部分低等级的民间媒人来自三教九流,撮合市井百姓。
  为了提高“谋和”的成功率,媒人们都有一些共同的“特长”:首先便是伶牙俐齿、能说善道;其次便是拥有超高情商,深谙男女双方的喜好和心理,然后“对症下药”,见机行事。
  但由于不领官府俸禄和资助,大多数民间媒人以婚姻当事人的酬劳为生,除了以说合婚姻为目的,必然会夹带牟取钱财的想法。在财利的诱惑下,许多职业媒人夸大其词,甚至颠倒黑白。
  为此,唐代把“媒妁之言”移入法律条文,作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。如《唐律·户婚》规定:“为婚之法,必有行媒。”此后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婚姻“必用媒”载入律法。没有媒人介绍的婚姻,往往得不到社会的承认、祝福和保护。
  同时,从唐代到清代,媒人不仅负责牵线、说合,是婚姻的保人,还要对聘金、彩礼数额等进行监督,防止盲目攀比和买卖婚姻。一旦当事人嫁娶违律,媒人同样要受牵连。唐代律法,凡是违反律令结婚的,媒人要徙一年;即便婚姻事实没有成立,也要被杖六十。
  官媒也好,私媒也罢,职司虽有所不同,但都是婚姻的中介人和促成者。它既是传统文化的承载者,也是社会风俗的反映者,更是时代变迁的见证者。

 

江西婺源县鸳鸯湖畔一场传统婚礼上,新郎正在掀开新娘的盖头。图/CNSphoto

公开搞对象

  近百年来,随着“婚恋自由”思想的深入人心,1950年婚姻法中国在总则中明确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,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从此,“媒妁”作为一种婚姻制度,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。
  但作为一种文化观念,却在民间受到欢迎。当今部分农村结婚仍然要靠媒妁上门提亲;在城市,媒妁则改头换面,转变为婚姻介绍所、征婚广告、婚恋网、相亲角等丰富多样的形式。这些形式只具备牵线搭桥的功能,并没有合法权威的性质。
        1981年1月8日,人民日报社主办的《市场报》上刊登了新中国第一则“征婚启事”,征婚人是数学老师丁乃钧,被看作是中国“公开搞对象”的历史第一人。
        有了报纸红娘开的好头,作为新兴媒介的电视也开始发力。1988年,山西电视台大刀阔斧搞改革,推出了中国大陆第一档相亲节目《电视红娘》;2010年1月,由江苏卫视打造的真人秀相亲节目《非诚勿扰》开播。
        现在,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,人们相亲交友的平台也从电视转移到了网络。从最初的婚恋平台,到社交平台,再到交友软件,“线上社交”俨然成了年轻人寻找恋爱的主流渠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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